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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妇儿工委简报2010年第1期
发表单位:           发表日期:2010-05-18  [字体显示:  ]  [收藏]  [打印]  [关闭]

  儿童友好家园研讨会在京举办2008年5·12四川汶川地震后,从“紧急事件中特别突出儿童保护”的理念出发,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公室与联合国儿基会合作,在四川省广元市、雅安市、德阳市、绵阳市、成都市、阿坝州、攀枝花市和凉山州8个重灾市(州)的21个县区建立并运行了40所儿童友好家园,为受地震灾害影响的儿童及其家庭提供以社区为基础的游戏、娱乐、教育、卫生与社会心理支持等一体化服务,帮助灾区儿童消除地震造成的不利影响,回归正常生活。 

  为了进一步总结儿童友好家园的项目成果,研究探讨儿童友好家园的管理、建设与发展,2010年1月15日至16日,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公室和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在北京共同举办了“儿童友好家园研讨会”。来自儿童友好家园各专业技术团队专家,四川、北京、河北、江苏、江西、安徽等省(市)各级妇儿工委办公室相关负责同志,联合国儿基会项目官员,儿童友好家园工作人员等110余人参加了研讨会。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公室常务副主任苏凤杰出席会议并讲话。她指出,经过近两年的努力,四川省40所儿童友好家园的各项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体现在:家园的场地、设备和人员基本稳定;队伍能力建设得到了进一步加强;各项制度、服务和管理基本规范;运行模式基本形成;功能不断拓展,受益面和社会影响不断扩大。截止目前,四川儿童友好家园惠及儿童10万余人,儿童参与家园活动达30余万人次;在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公室开展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项目的试点地区,借鉴四川儿童友好家园的理念和运作模式,建立了16所儿童友好家园,江苏省、安徽省也逐步在全省建立儿童友好家园;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公室办公室准备在2011—2020年的儿童发展纲要中纳入在社区普遍建立儿童友好家园的相关目标。苏凤杰指出,建立以社区为基础,社会化的儿童权利保护体系和网络是儿童保护工作面临的一项新任务。儿童友好家园是社区儿童保护的一个新探索,如何在现有体制下,使儿童友好家园由震后模式转化为常态模式,如何真正成为社区保护儿童的重要载体,是我们在一个时期内需要探讨解决的重要课题。如何进一步加强家园工作人员的能力建设、探索高效的管理模式、拓展服务对象范围、提高服务质量、改善服务内容、建立有效的运行机制、提高专业化水平,也是需要我们进一步探讨的问题。研讨会共收到论文51篇,来自高等院校的专家和实际工作者20人做了大会发言。与会人员围绕儿童友好家园的定位与核心设计、运行组织与管理、服务与受益人群、工作人员和技术团队的能力建设、运作模式与可持续发展等5个专题开展了研讨。大家一致认为,应在儿童友好城市——儿童友好社区——儿童友好家园的框架下开展儿童保护工作,应倡导建立以社区为基础的儿童保护体系,鼓励采取以政府购买服务,建立依托社区的儿童友好家园运行模式,实现儿童友好家园的可持续发展。参会人员普遍反映,会议内容丰富,安排合理,系统性、针对性强,有实践经验的交流,有问题的讨论,也有专家研究成果的展现;会议气氛热烈,参与性、互动性强,收获很大。大家纷纷表示,要认真思考和梳理本次研讨会的成果,并运用到今后的项目工作中,指导项目工作的顺利开展。 

  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编2010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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