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建立“一对一”联系制度。该乡妇联、关工委等部门对留守儿童进行调查摸底,建立留守儿童台帐,组建“留守儿童之家”,制定“留守儿童教育管理办法”,推行党员干部、教师、村干部联系留守儿童责任制,实行“一对一”联系。
二是办好青少年法制教育巡讲报告团。专门聘请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老模范代表及司法所、派出所的同志为青少年法制教育巡讲报告团成员,定期对全乡青少年和在校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宣讲。
三是丰富工作载体,为留守儿童成长营造环境。该乡建立“留守儿童亲情班”,组织开展符合留守儿童心理特点的诸如“今日我当家”、“我给爸妈写封信”等主题实践活动和丰富多彩的文艺活动,培养留守儿童自立、自强、自信的精神。
四是充分发挥村级各类协会的作用,为全乡青少年健康成长共同营造出一个良好的社会大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