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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福建省妇联维权“三制”暨“平安家庭”创建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
发表单位:           发表日期:2013-12-09  [字体显示:  ]  [收藏]  [打印]  [关闭]

省妇联副主席、纪检组长   王秋梅

2013815日)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省妇联维权“三制”暨“平安家庭”创建工作推进会。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全国妇联维权工作研修暨“平安家庭”创建工作推进会、省妇联十一届四次执委会议精神,总结交流维权“三制”及“平安家庭”创建工作,研究部署下阶段工作任务。省综治办和漳州市高度重视这次会议,省综治办陈勇副主任百忙之中专程赶来漳州出席会议,并为我们作了很好的指导讲话;漳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文标,市人大副主任、平安家庭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组长黄双庆出席会议,刘文标书记作了热情洋溢的致辞。为了开好这次会议,漳州市综治办积极指导、帮助市妇联,做了大量协调工作。在此,我代表省妇联和全体参会同志向他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这次会议时间紧凑、内容丰富,昨天下午进行了女性职业发展与心理健康、婚姻家庭纠纷调解、信访工作等维权业务培训;今天上午我们现场观摩了漳州市芗城区新桥街道华港社区、黄志丽法官工作室和龙海市九湖镇林下村;刚才9个设区市妇联、平潭综合实验区妇工委、省妇联法律服务中心及4个维权项目点代表作了很好的经验介绍,也提出推进工作的思路建议。下面,我讲三个问题。

一、我省妇女维权工作取得新成绩

去年晋江会议、维权维稳座谈会以来,全省各级妇联进一步坚持“履职、用情、依法、服务、维稳”的维权理念,突出源头维权、实事化维权、社会化维权,主动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维护社会安定稳定,各项工作取得显著进展。

(一)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机制更加完善

1.强化源头维权。各级妇联充分借助“两会”建议、提案,运用人大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联席会议制度,推动解决妇女儿童维权热点难点问题。省妇联配合召开省人大常委会妇女儿童工作组暨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联席会议,议定今年由省人大内司工委牵头开展《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实施5周年执法调研。泉州、宁德等地妇联先行开展了《妇女权益保障法》实施、村规民约侵害农村妇女土地权益情况专题调研。2.继续推动反家暴国家立法。省妇联主动参与全国人大立法论证和最高法院司法改革实践调研。618日至20日,“中澳涉家庭暴力刑事司法改革研讨会”在莆田市召开,省、莆田市妇联在会上作了构建反家暴应对机制的经验介绍。在全国妇联系统的共同推动下,反家庭暴力法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预备项目。3.推动地方立法先行先试。厦门市妇联积极推动《厦门市性别平等促进条例》正式列入市政府立法调研项目,推进性别平等立法,反对性别歧视。4.完善多部门合作机制。各级妇联与公、检、法、司、综治、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的合作更加密切,将妇女维权工作纳入共建机制,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平台共用,为妇女提供制度化的服务保障。

(二)妇女利益诉求表达渠道更加畅通

1.深入开展“三八”妇女维权月活动。省妇联以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为主题,首次将“三八”妇女维权周提升为维权月,扩大影响,形成规模。全省共开展妇女普法宣传612场,发放宣传品280余万份,参与人数21万人,营造了尊重和保障妇女权益的良好氛围。2.坚持妇联主席下基层大接访制度。3月,省妇联全体领导率先垂范,下联动开展“下基层、访妇情、办实事”活动,深入基层社区、村进行大接访,并加强对妇女土地权益受侵害等重点信访案件的跟踪督查,积极协调推动问题解决。目前,全省妇联系统基本建立日常接访、领导接待日、定期信访信息分析、重大信访事件专报、困难信访户关怀制等工作制度,全省县以上妇联主席每年下访两次以上形成机制。全省妇联系统信访总量连续五年下降。今年上半年信访总量为2951件,比去年同期下降10.8%3.善用新媒体。20123月,“闽姐姐微博维权行动”开通以来,倾听妇女群众诉求,及时为网民提供法律咨询、心理疏导服务。今年维权月期间,省妇联首次在新浪、腾讯“闽姐姐”微博上开展“微接访”,与广大网友进行互动,成为亮点工作,被《建设“平安福建”工作简报》刊登。“维权行动”栏目日阅读量达3万人左右,获得“闽姐姐”好微博一等奖,目前 “闽姐姐”听众已逾300万。各级妇联通过微博进行平安家庭、反家庭暴力等法制宣传,收效良好。

(三)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更加主动

各级妇联全面推进妇女议事制、妇女信访代理/协理制、妇女帮扶互助制。1.继续实施项目带动。省妇联在全省确定了晋安区等20个实施维权“三制”、维护农村妇女土地权益示范县(市、区),给予相应的经费支持,精心培育标杆。开发印制了《妇女维权“三制”工作手册》、《维权工作法律政策汇编》,依托省妇联法律服务中心建设维权“三制”信息平台,加强对基层的指导。各设区市妇联也层层建立示范点,加强培训指导,形成示范带动、全面推进的效应。2.建立激励机制。省妇联把实施维权“三制”纳入平安家庭暨妇女维权工作考核内容;开展维权“三制”优秀案例及优秀组织奖评选,编印了《福建省妇女维权“三制”优秀案例汇编》,总结推广基层的鲜活经验。各设区市妇联因地制宜,均提出当地“三制”覆盖率达80%以上的目标。如福州市妇联确定26个示范点,分类指导,创出特色,受到媒体关注。3.成效比较显著。全省累计成立妇女议事会1.3万个,妇女互助组1.7万个,上半年信访代理/协理案件1.1万件,有效地引导妇女参与基层民主管理,化解矛盾纠纷,维护一方稳定。如漳州市各县(市、区)妇联积极探索,形成各具特色的工作模式,如芗城区华港社区运用社区网格管理平台,组建宣传服务队、民情搜集队、综合服务队及议事小组、互助小组、信访协理小组,及时掌握社区动态信息,推动“三制”工作落到实处;区妇联依托黄志丽法官工作室,探索建立信访协理工作机制;龙海市九湖镇林下村成立妇女议事会,构建议事平台,引导妇女积极建言献策、共创平安和谐林下,建立畜牧养殖、食用菌培植、花木种植等6个互助组,组织全村妇女互帮互助互带互动,促进共同发展;平和县小溪镇新桥村以“妇女要知道、要参与、要做主、要落实、要反馈、要满意”为目标,认真抓好妇女议事制。龙岩市妇联、平潭综合实验区妇工委将“三制”工作与参与中心工作、城市建设、社区发展、家庭帮扶、妇女维权等工作有机融合,赢得群众认可。维权“三制”成为妇联基层组织服务妇女群众、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有益载体。

(四)深化平安家庭创建更加有效

在各级综治部门的指导下,各级妇联坚持不懈地深化“平安家庭”创建,使之成为服务平安建设大局、服务妇女群众的品牌活动。1.增强品牌创建的责任感。省及各地坚持每年召开领导小组工作会议,下发创建工作指导意见和考核标准,形成层层推动的组织领导机制。如漳州市把“平安家庭”创建工作列入党政领导综治责任制的考评范围,做到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落实,强化滚动管理,加强工作指导,推动各部门齐抓共管,形成党政领导重视、部门协作、上下联动的创建格局,创建工作一直走在全省前列。莆田市“平安家庭”创建在当地考评实现“四连冠”。南平市开展百千万平安示范家庭大评选活动,并进行物质奖励。我省“平安家庭”创建得到全国妇联、省综治办充分肯定,在全国对各省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考评中赢得满分2.拓展创建活动的内涵外延。各级妇联在坚持“七无一好”标准(即无家庭暴力、无吸食毒品、无非法宗教信仰活动、无赌博、无邻里纠纷、无家庭成员参与“黄”、“丑”行为、无违法犯罪,安全防范工作做得好)基础上,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让家庭与社会积小安为大安。积极开展“家庭拒绝邪教”宣传教育,引导群众认识“全能神”等邪教组织的危害性,崇尚科学,远离邪教。这项工作得到中央有关部门简报专题刊发。三明市妇联开展的“教育一名妇女、挽救一个家庭、创建一个无邪教村(社区)”活动经验在全省推广。近期,全省“家庭拒绝邪教”推进会在三明泰宁召开。各级妇联关注流动留守等特殊妇女儿童群体,开展表彰优秀外来女员工、创建流动留守妇女儿童之家、救助流浪儿童、招募爱心妈妈等系列活动,社会反响良好。省妇联委托江夏学院开展的《流动家庭婚姻问题研究》被列入省法学会2013年度法学研究重点课题。各地主动联合禁毒、综治、司法等有关部门,开展禁毒宣传教育活动,并加大对涉毒家庭和妇女的帮扶力度。认真实施《中国反对拐卖人口行动计划(2013-2020年)》,开展多形式的宣传教育,增强群众反拐意识。3.完善婚姻家庭纠纷调解机制。各地认真落实《省妇联、省司法厅关于建立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工作机制的意见》,加强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宁德市妇联成立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聘请十位经验丰富的律师为市级调解员;厦门市妇联完善“妇女儿童权益保障调解委员会”职责,把妇女维权纳入多元化纠纷大调解机制;泉州市妇联成立泉州市女法律工作者联络中心,引导女法律工作者参与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五)妇联维权干部队伍更加有为

妇联维权工作部门承担着妇联组织的第一职能任务,工作任务艰巨,挑战很多,但是大家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克服人手少、工作量大、工作手段和资源有限的困难,坚韧不拔、锲而不舍地维护妇女的权益。正是这份坚守、执着、敬业、奉献,我们的工作才得以蓬勃发展。今年6月,省妇联在全国妇联维权工作研修暨平安家庭创建推进会上作了《全面推进妇女议事制的实践探索》、《平安家庭--平安中国梦的温馨细胞》典型发言。《中国妇女报》、《中国妇女》、《中国妇运》刊登了我省“平安家庭”创建、维权“三制”、反家庭暴力、婚姻家庭指导等工作经验。我省30个单位、30位个人被全国妇联、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暨平安家庭创建协调组授予“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称号。在此,我们向全省妇联维权干部致以深深的敬意!

二、正确认识当前妇联维权工作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一)把握机遇

1.党赋予新时期妇联维权工作新使命。党的十八大首次将“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写进报告,将宪法的基本原则和妇女法的主要规定转化为党的政治主张;同时强调“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更好反映群众呼声,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强化人民团体在社会管理和创新中的职责”,既为新时期妇女事业发展提供了强大动力,也对妇联组织提出明确要求、工作任务和殷切期待。维护妇女权益是妇联组织的立身之本,我们要抓住这一重大机遇,大力宣传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合法权益。

2.中国梦激发广大妇女新动力。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实现民族复兴是中华民族近代最伟大的中国梦。中国梦的基本内涵就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中国梦的提出极大地激发了广大妇女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中国梦的实现,必将进一步提倡国家梦和个人梦的融合、国家责任和公民责任的结合、公民权利和义务的结合,这为妇联组织开展以妇女梦、家庭梦、促进国家梦早日实现的工作提供了非常有利的大环境。

3.建设平安福建、法治福建赋予妇联维权工作新舞台。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批示,指出平安是人民幸福安康的基本要求,是改革发展的基本前提。中央政法委召开会议,全面部署深化平安中国建设工作,强调树立大平安理念,深入开展平安家庭等基层平安创建活动,发挥人民团体等积极作用,形成平安建设的整体合力。省委常委会议专题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平安中国建设工作的重要批示和全国会议精神,研究部署深化平安福建建设工作。这些为妇联组织更好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立足基层、服务妇女提供了坚强的领导和有力的支持。

4.男女平等的法律政策环境和社会支持更加优化。伴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以宪法为依据、妇女法为主体、相关法律法规为支撑的妇女权益保障法律体系在不断健全。全省县以上人民法院建立维权合议庭,实现五级妇联信访网络、五级妇女调解网络、县级以上妇女法律援助中心(站)和12338妇女维权公益服务热线四个全覆盖,建立了人民陪审员、人民调解员、维权志愿者等队伍,社会化维权格局更加完善。

(二)应对挑战

1.妇女群体需求的多样化。随着经济体制的变革、社会结构的变动、利益格局的调整和思想观念的变化,妇女的从业方式和生活方式出现了多样化趋势,不同地区、不同阶层妇女群体的需求多元、诉求不同。这就要求我们以更加开阔的思路,更加行之有效的方式、渠道、平台,建立与妇女的群众密切联系,研究掌握不同妇女群体的诉求,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切实满足妇女需求,维护妇女利益。

2.妇女维权重点难点问题的复杂性、艰巨性。新形势下,一些影响和制约妇女儿童发展与维权的深层次问题日益凸显。社会性别意识主流化进程有待进一步推动,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还未家喻户晓,还有不少领导干部仍不知晓;农村留守妇女、儿童问题亟待关注关爱关怀,有些村民代表大会决议或村规民约仍然侵害农村妇女土地权益,就业歧视特别是女大学生就业难的问题依然存在,家庭暴力现象屡有发生,拐卖妇女儿童等违法犯罪行为屡禁不止等。这些问题是改革发展过程中诸多社会问题在妇女儿童群体中的集中反映,都是妇联维权工作需要集中力量攻坚克难的重点问题。

3.新媒体的挑战。互联网、手机等新兴媒体的迅猛发展,对社会管理和社会稳定产生的影响越来越广泛。近年来,一些妇女权益案件引发的网上群体事件增多,对妇联组织如何运用网络把握妇女民意、应对舆论热点提出了新的挑战。在新媒体时代,妇联何时发声、如何发声、发出怎样的声音?这些是我们必须正视的重要课题。

三、扎实推进我省妇女维权工作

(一)以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进一步改进作风

中央、省委对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作出了重要部署。省妇联于723日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现正开展第一环节的学习活动,召开各界妇女、维权干部等各类座谈会,广泛征集各方对妇联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各级妇联要充分认识到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妇联组织发挥党联系妇女群众桥梁纽带作用的一次重大机遇。要把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四下基层”“马上就办”的要求结合起来,增强妇女干部的群众观念,增进对妇女群众的感情,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做好妇女群众工作的本领。做妇女群众工作,如果对妇女群众没有感情是不行的,要把对妇女群众的感情传下去,尤其是年轻干部要带着深厚感情去做妇联工作。密切联系群众还体现在尊重基层的创造,要关注和挖掘基层鲜活的经验,并经过提炼、完善和试点推广,逐渐形成工作机制,实现工作的可持续性。

(二)以推动男女平等国策落实为目标,进一步创新维权机制

各级妇联要认真落实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任务,推动性别意识进入决策主流。要大力开展普法宣传,12.4为契机,将普法宣传与弘扬先进性别文化、开展思想道德教育、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及激发妇女创造活力相结合,提高全社会特别是领导层对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知晓率和认同率,增强广大群众的法治意识探索建立政策法规性别平等评估机制,在政策法规的制定、修改、实施环节,对性别平等和妇女权益的影响进行评估,在立法、执法、司法方面加大妇联组织的监督力度,以及对侵权案件的干预力度,力争在反家庭暴力、维护农村妇女土地权益、提高妇女参政水平、保障妇女儿童人身权利等重点领域有所突破。希望厦门市继续努力,在推动我省性别平等地方立法方面实现新的重大突破。要认真开展执法调研。下一阶段省人大内司工委将牵头开展《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实施5周年执法调研,重点检查妇女在政治、劳动和社会保障、财产、人身、婚姻家庭等方面的权利落实情况。同时开展《关于进一步规范完善村规民约、维护农村妇女土地权益的意见》专项检查,力求这一难点问题取得突破。为确保客观反映《妇女法实施办法》实施五年来的成效、存在问题和难点,并提出有效对策,这次会议我们下发一个书面调研提纲,请九设区市、平潭配合做好自查工作。

(三)以夯实平安福建基础为己任,进一步提升“平安家庭”品牌

家庭是妇联传统且独特的工作优势。“平安家庭”创建是“平安福建”建设的基础,各级妇联要以家庭为阵地,以社区为依托,更加广泛地发动和依靠群众参与平安建设,巩固“平安家庭”创建率90%以上的成效要牢固树立“大平安”的理念,自觉把广大妇女群众和家庭成员的平安需求作为努力方向,找准妇联组织在党政领导、综治协调、部门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平安建设工作格局中的定位,将“平安家庭”创建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进一步纳入妇联工作的统筹部署和重要日程。丰富创建内涵,注重整合妇联组织家庭领域的工作资源,将“平安家庭”创建与“五好文明家庭”“和谐家庭”创建等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因地制宜开展“五送”活动,即“送法律、送知识、送方法、送帮扶、送和谐”。继续深化“家庭拒绝邪教”宣传教育,推广三明市“三个一”经验,开展“防邪知识进家庭”活动。协助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反拐、禁毒宣传,做好艾滋病防治,对刑释解教妇女的安置帮教,对空巢老人、贫困母亲的帮扶等工作。突出关注流动留守妇女儿童、流浪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完成《流动家庭婚姻问题研究》,为上级提供决策参考;办好流动留守妇女儿童之家,为这些特殊群体提供服务。要积极参与构建“大调解”格局,发挥妇联的组织网络优势和群众工作优势,认真落实省妇联、省司法厅《关于建立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解调机制意见》,依托乡镇(街道)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和村居(社区)综治信访维稳工作站,化解社会矛盾,健全婚姻家庭纠纷多元调解机制。要完善考评机制,2012年起全省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考评落实到妇联的共四项:“平安家庭”创建和妇女儿童维权;“两新”组织妇联组织建设和作用发挥;留守妇女儿童和老人服务管理;流浪乞讨儿童救助工作。希望各级妇联给予高度重视。省“平安家庭”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将于年底表彰一批省级“平安家庭” 示范户和创建活动先进社区(村)、先进集体

(四)以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为平台,进一步推进维权“三制”

各级妇联要继续下大气力、全面推进妇女议事制、妇女信访代理/协理制、妇女帮扶互助制,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要在“点”上求提升。省、市、县要合力打造好20个省级示范点。特别是市、县两级妇联要加强指导检查,配套资金扶持,创出地方特色,真正成为标杆。各级妇联都要建立本级示范点,一级带一级,做到经验来自基层、推广于基层。要在“制”上求规范。全面推进妇女议事制,依托妇女之家,把农村和社区各类妇女骨干组织起来,定期议事、一事一议、要事随议。通过议事,提高妇女有序政治参与的热情和民主管理的意识。全面推进妇女信访代理/协理制,推动将妇女信访代理/协理工作纳入党委工作部署,将妇女信访代理/协理的重点案件纳入同级信访联席会议。根据妇女信访的不同内容、不同情况,大约70%的信访件我们可以用疏导、调解的方式;大约20%的信访件我们可以依托乡镇综治维稳中心解决;大约有10%的信访件,属于有一定典型性、代表性的,这就需要我们代理,努力做到化解一个矛盾、和谐一个家庭、促进一方稳定。全面推进妇女帮扶互助制,发展多种形式的妇女互助组,更好地把妇女组织起来,有效解决留守妇女发展生产难、日常生活难、教育子女难、家庭关系调适难等实际问题。要在“面”上求广覆盖,确保实现全省社区、村妇女“三制”工作覆盖率达80%。通过妇女议事,问题解决率达60%以上;每年受理各类信访、调解、咨询案件办结率达90%以上;社区、村困境妇女及家庭60%以上得到帮扶。

(五)以迎接中国妇女十一大为动力,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

首先,要善于学习新知识。学习是时代的主题,选择了学习就选择了发展与进步。新时期维权工作对维权干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妇联维权干部要重视学习党的大政方针、重大部署和法律政策,同时也要加强学习社会学、心理学方面的知识,不少同志自学报考律师、婚姻家庭指导师、心理咨询师,这是很好的,值得鼓励。其次,要善于运用新媒体。省委常委陈桦82日到省妇联调研,提出妇联要做妇女儿童情况的第一知情人、第一反映者和问题解决的第一推动者的要求。维权工作要建立舆情监测机制,特别是对涉及妇女儿童的重要社情民意,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的重大案件和突发事件,要及时掌握动态;加强研判形势、把握政策,把法律、政策作为依法为妇女维权的依据与立场;要适时旗帜鲜明地表明态度,阐述立场,客观分析,引导舆论,理性地应对突发事件。我们要继续打造“闽姐姐微博维权行动”栏目,上下联动开展“微接访”、“微访谈”;探索进行“网上接访”。另外,要善于探索新方法。学会借力社会组织,善用社会工作方法和项目运作方式,推进维权工作实事化,为妇女儿童提供实实在在的帮助和服务。

同志们,让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在服务大局、服务妇女、服务基层中认真履职,创新进取,以“滴水穿石,人一我十”的精神,更好地推动我省妇女维权工作,为建设平安福建、法治福建、美丽福建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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