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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定结论”:为推动妇女经济赋权绘制路线图 聚焦联合国妇女地位委员会第61届会议(下)
发表单位:中国妇女报           发表日期:2017-06-28  [字体显示:  ]  [收藏]  [打印]  [关闭]
 编者按

  为期两周的联合国妇女地位委员会第61届会议于2017年3月24日闭幕,会议通过了《在不断变化的劳动世界中的妇女经济赋权商定结论》,为推动妇女经济赋权提供了路线图。本文强调了“商定结论”关注的五个重点:消除妇女经济赋权面临的结构性障碍;保证职业妇女不因怀孕和做母亲而被置于不利境地;保护妇女的工作权利并在各级管理层实现性别平衡;推动将非正规就业者和佣工纳入正规经济;关注边缘妇女群体的经济赋权问题。

  为期两周的联合国妇女地位委员会第61届会议(以下简称“第61届妇地会”)于2017年3月24日闭幕。据统计,共有162个联合国会员国代表参会,其中包括89名部长级代表和来自138个国家的超过580个非政府组织的3900名代表。他们共同见证了全球妇女不断增长的力量,倾听妇女团结的声音。会议通过了《在不断变化的劳动世界中的妇女经济赋权商定结论》(以下简称“商定结论”),该文件可称为促进妇女平等参与经济,推动妇女经济赋权的路线图。

  确保变化的劳动世界“不落下一个妇女”

  会议开幕前,联合国妇女署领导的、负责会议筹备工作的第61届妇地会执行局已提交《在不断变化的劳动世界中的妇女经济赋权商定结论(草案)》(以下简称“草案”)。

  “草案”重申了1995年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北京宣言》和《行动纲领》,“2000年妇女:21世纪平等、发展与和平”大会第23届特别会议成果文件,《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国际劳工组织关于实现妇女工作权利与工作中的权利的国际文书,联合国系统其他关于性别平等与赋予妇女与女童权能的一系列重要决议,强调妇女经济赋权对充分、有效地加速落实《北京宣言》《行动纲领》和《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以下简称“2030议程”)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保障妇女体面地从事劳动的权利、实现妇女充分有效的就业是实现“2030议程”中可持续目标5(性别平等和赋予妇女及女童权能)的关键手段。

  “草案”确认,加快推动妇女经济赋权环境的转变,可以有效地实现经济指数的增长,消除当今世界存在的一切形式的贫困,确保所有人的福祉,在变化的劳动世界中,不落下一个妇女和女童。

  为实现妇女劳动世界参与的改变,“草案”敦促各国政府和联合国系统相关机构、各国际和区域组织、妇女和其他市民社会组织以及私人部门,在国家、区域和全球层面上采取以下至关重要的行动:强化实施致力于实现所有妇女的充分就业和体面劳动的规范和法律框架,强化妇女的教育、培训和技能发展,落实赋权妇女的经济和社会政策,应对正在增加的非正规就业和女工流动性就业,应对妇女经济赋权的技术和数字化挑战,强化妇女的集体声音、提高妇女的领导力和决策能力,强化私人企业在妇女经济赋权中的作用。

  在此基础上,“草案”呼吁各国政府将上述行动整合进国家的可持续发展计划、减贫计划和部门战略、政策和行动中;呼吁政府强化国家性别平等机制,以使其能够支持和执行上述行动,并有效地与相关的国家和地方机制合作,包括与劳动相关的机制合作;呼吁政府和其他利益攸关方通过公共的、私人的渠道,以国内支持和官方援助等各种形式进行资助,增加资助项目,推动在变化的劳动世界中实现妇女经济赋权。“草案”特别鼓励作为行动主体和受益者的男人和男孩,积极参与并充分致力于在变化的劳动世界中推动妇女经济赋权。

  妇女经济赋权路线图得以最终确定

  经过各利益攸关方的谈判与商讨,第61届妇地会第14次会议通过一系列文件,包括“商定结论”,关于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和“2000年妇女:21世纪平等、发展与和平”大会第23届特别会议后续行动的决议以及其他文件。“商定结论”的篇幅从“草案”时的6页共19条增加到最新公布版本的17页共45条,内容更加详尽具体,涉及问题更加广泛。例如,新内容突出了全球化给妇女经济赋权带来的机会与挑战,要求确保全球化对妇女和女童是包容和平等的,明确提出了国际劳工组织1998年通过的《劳工组织关于工作中的基本原则和权利宣言》,强调了政府在“2030议程”后续行动及审查中的首要责任,认为身心健康对妇女和女童的生活与福祉不可或缺,等等。

  在前文已涉及内容的基础上,笔者将再次强调其中几个重要观点。

  第一,在不断变化的劳动世界中,妇女遭遇多重的、交叉形式的歧视,妇女经济赋权面临结构性障碍。这些障碍包括:不平等的工作环境,妇女在非正规就业中的比例过大,性别刻板模式和社会规范的持续存在(这将妇女长期集中在卫生、社会服务等低薪酬部门的现象合理化)及妇女承担远超过男性的无酬劳动等。虽然关于同工同酬的国际劳动准则早已通过,但性别薪酬差距在所有国家都长期存在,很多妇女处于贫困中,收入不足以使其过上体面生活。

  第二,职业妇女不应因怀孕和做母亲而被置于不利境地。为此,“商定结论”强调采取相关措施实现妇女经济赋权,包括确保妇女和男子享有带薪育婴假,特别推动男子使用生育津贴;增加工作的灵活性;建设可负担的高质量的用于儿童和其他需要照顾对象的照顾设施;使怀孕的年轻女性和单身母亲有条件完成学业等。

  第三,各利益攸关方不仅要确保妇女留在工作岗位上,而且要在各级管理层实现性别平衡。“商定结论”指出,社会对话、集体谈判、工作评估和性别薪酬审计等措施有助于落实同工同酬政策;获得性和生育健康服务也将帮助妇女留在工作岗位上,进而推动妇女经济赋权;而相关教育与培训有助于妇女把握迅速发展的新技术为她们带来的新机会。同时,“商定结论”谴责一切形式的针对妇女的暴力,敦促各国建立和强化消除工作场所性骚扰的法律和政策框架;有关方面应该停止现有的以性别为基础确定商品价格的做法,停止“粉色税收”(Tax pink,指以妇女和女童为潜在消费人群的产品和服务定价高于面向男子和男童的同类产品)。

  第四,第61届妇地会第一次把推动将非正规就业者和佣工纳入正规经济这一转变作为核心问题进行讨论。与会成员一致认为,需要在公共和私人领域,促进妇女获得体面劳动和有酬照料,增加对妇女进行社会保护和保证妇女可以获得满足适当生活水准的工资的条款,确保妇女有安全的工作条件。

  第五,特别关注处于边缘地位的妇女的经济赋权问题。在非正式就业和技术含量低的工作中,许多移民妇女常遭受剥削和不公待遇,显得十分脆弱,因此需要充分认识到移民的贡献,呼吁制定具有性别意识的移民政策,以推动移民妇女的经济赋权。赋予原住民权能问题是本届妇地会设定的新主题,“商定结论”敦促通过使原住民妇女拥有自己的生计等办法,将其纳入经济发展中。残疾妇女、老年妇女、农村妇女等群体的赋权问题也在“商定结论”中得以强调。而且,“实现性别平等与赋权农村妇女与儿童的机会与挑战”被列为第62届妇地会的优先主题。

  联合国历来就是一个各利益攸关方进行谈判、商讨,甚至“讨价还价”的舞台,妇女地位委员会也不例外。围绕“商定结论”及其他文件,有关方面在部分议题上存在一定的分歧。在第61届妇地会第14次会议上,也门、西班牙、阿根廷、澳大利亚、伊朗、美国等国,代表本国、所在区域或立场相近的国家就性权利、堕胎、人权、市民社会、气候变化、技术转让等问题,发表了意见。

  整体来看,第61届妇地会一直在认真研究如何坚定、全面和建设性地用最有效的方式给不断变化的劳动世界中的妇女带来变化,推动妇女经济赋权。正如联合国妇女署执行主任姆兰博-努卡所言:“不平等永远没有存在的借口。现在我们已经看到,‘对不平等的一种明智的不容忍’正在成为一种坚定的、积极的变化。”

  (作者为北京外国语大学国际关系学院教授、博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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